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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南宁穿山甲冻体案件查获 共发现60多只穿山甲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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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概要 :近期,穿山甲冻体查获的一则新闻倍受广大网友的关注。据报道,8月9日,南宁市森林公安局在南宁市交易场附近的某小区22楼一间房内,查获一个穿山甲冻体仓库,共发现60多只穿山甲冻体,最大的重十多公斤,最小的才0 25公斤。

8月9日,南宁市森林公安局在南宁市交易场附近的某小区22楼一间房内,查获一个穿山甲冻体仓库,共发现60多只穿山甲冻体,最大的重十多公斤,最小的才0.25公斤。民警表示,随着对野生动物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的加大,违法分子选择将野生动物冻体隐藏在居民区里,实行一对一送货。

【图】南宁穿山甲冻体案件查获  共发现60多只穿山甲冻体

9日上午,男子闭某像往常一样,根据老板的指示,正准备将一只十多公斤重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穿山甲(冻体)送往交易地点。他没想到的是,刚把穿山甲装上电动车,就被旁边守候已久的森林民警抓获。

“我们已经盯了他很久了。”据南宁市森林公安局副局长韦江介绍,根据群众举报,近日在西关路和南京路附近一带,野生动物交易比较猖獗。民警通过对可疑人员进行排查,锁定了重大嫌疑人毕某的活动范围,并发现了这个隐藏在上海路某小区里的仓库。

在闭某身上,民警搜出一串钥匙。经比对后,民警又在该小区某栋楼的22楼,发现了一间故意拆去门牌号的单间配套出租屋。打开这间30多平方米的房子,4个大冰柜出现在民警眼前,冰柜上还放置着几个泡沫箱。打开冰柜,民警发现了穿山甲冻体。

经清点,民警共查获63只穿山甲冻体,其中大的有十多公斤,小的0.25公斤左右。这些可能才出生十多天的小穿山甲蜷成一团,让人不忍再看。韦江表示,根据经验,出现这么小的穿山甲只有两种可能,一是已怀孕的母穿山甲被猎捕后,在运输或宰杀的过程中幼崽出生;二是母穿山甲把刚出生不久的幼崽带在身边时,被一起捕猎。

“完全改变了之前的储存方式。”韦江表示,以前这些冻体基本都是储存在离店面不远的简陋仓库中,如今隐蔽在居民区,给侦查带来一定的难度。

目前,嫌疑人闭某已被警方控制,案件仍在继续调查中。民警表示,根据刑法第341条规定,闭某涉嫌非法运输国家濒危野生保护动物。按照目前的数量,已经达到了情节特别严重,有可能面临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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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内容:穿山甲的种群分布

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在中国的东南沿海和东南亚接壤的边境地带一直存在着穿山甲的走私通道。每年中国警方都要破获大量的穿山甲走私案。这几年,由于陆路查得比较严,水路就成了走私穿山甲的主要通道。2016年7月15日,广州海关大铲缉私分局在珠江口某非设关地,一次就查获涉嫌走私进口的冷冻穿山甲1194千克,其中最重的一只已经重达9.6千克。

《世界自然基金会》(WWF)东亚野生物贸易研究委员会中国地区项目负责人徐宏发教授在接受《北京科技报》采访时表示,“这几年,中国查处的一些成吨的穿山甲案基本上都是从东南亚走私过来的,而这种大规模的走私也给东南亚的众多穿山甲带来了灭顶之灾,其在很多地区已经基本灭绝,在柬埔寨、越南和老挝的森林中,穿山甲已经所剩无几。”

虽然穿山甲在亚洲都受到法律的保护,《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于2002年也禁止任何穿山甲的国际贸易活动。然而,在巨大市场需求和经济利益的刺激下,这些法律条款并没有发挥足够有效的作用。

2016年7月14日,新加坡国际野生物贸易研究组织公布的报告表示:由于相关法律疲软,以及市场对穿山甲的需求旺盛,亚洲穿山甲在东南亚的很多地区已经灭绝。该报告认为,解决穿山甲危机的关键在于,穿山甲分布的国家和国际社会要共同加强保护穿山甲的法律力度,加强执法,力求更严格地监控非法贸易。报告还建议开展基础调查,确定穿山甲的栖息地,以及研究如果保护得力,穿山甲种群数量得以恢复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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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缺乏相应的基础调查,中国很多地方并不清楚本地究竟还有多少只穿山甲分布,对其濒危状况大多数地区和相关机构并不了解。穿山甲的繁殖比较缓慢,每年一胎,每次通常只产一仔,偶产二仔。因此在遭到大肆捕杀后极易灭绝。要有效保护穿山甲,现在对穿山甲的分布进行基础调查已经是当务之急。

穿山甲在亚洲被广泛猎杀,以作为食物及传统药物使用。该物种在其原生栖地均大幅减少,中华穿山甲自1990年起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二中,表示任何从野外捕猎的商业用途均被禁止。在多个不同国家及地区均禁止出口及贸易,包括孟加拉、中国、印度、老挝、缅甸、尼泊尔、台湾、泰国及越南等。在中国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禁止捕杀和食用,非法捕杀、走私或贩卖,可被判监5年以上有期徒刑,案情严重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

该物种列入《华盛顿公约》附录二,2000年为主要用于商业目的的野生捕捞标本建立了零出口配额(CoP11)。它在所有分布的国家均立法为受保护的物种(不丹除外)。

在孟加拉国,该物种在2012年被列入野生动物保护和安全法案的保护。

在中国穿山甲(Manis pentadactyla)列入国家野生动物保护法”II类保护物种(1989年)。它还列入“实施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条例”(1992年)和“濒危野生动物和植物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条例”(2006年)。在2000年得到进一步保护,这两项司法解释确定了专门惩罚涉及穿山甲贩卖罪行的标准。同样,中国国家机构在2007年发布的通知加强了对传统药物包括穿山甲物种的监管,意味着穿山甲的狩猎许可证将不再被签发,现有的穿山甲称重入库,库存将被验证、认证,库存货物受试者仅通过医院等指定网点进行零售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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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该物种受到1976年“野生动物保护条例”(1980年修订,1996年)和“2006年动物和植物濒危物种保护”的保护。

在台湾,所有穿山甲在1990年8月起,根据1989年“野生动物保护法”(1994年修订)受到保护。

在印度,这种物种被完全保护,列入“1972年野生动物保护法”(2003年,2006年修订)附表一。

在泰国,所有穿山甲根据1992年野生动物保留和保护法B.E.分类为保护野生动物。2535。

在尼泊尔,该物种在“国家公园和野生动物保护法”(1973年,1993年修订)附表一中被列为保护动物。

在老挝,穿山甲被列入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野生动物和水生法”(2007年)的禁止类别,作为在社会经济、环境、教育和科学研究发展中特别重要的一种罕见的,近乎灭绝的,高价值的物种。

在缅甸,该物种被列为“保护野生动物和野生植物和保护自然地区法”下的完全受保护的动物(1994年)。

在越南,该物种被列为在“关于濒危,珍贵和稀有野生动植物物种管理”的第32号法令第IIB组中受法律保护(2006年)。然而,该法第9节允许从非法贸易中缉获的檀香山合法销售回贸易。缺乏对没收的pangolin的适当解决方案仍然是越南执法机构的一个主要问题。